好吧,首先笔者不得不承认,在本人的伦理观中,一直是将爱情与视为等同的,难道我就是水性杨花之人吗?
首先从爱情的本源说起,所谓爱情不过是一种本能反应,是激素分泌物在。当遇到符合自己标准的心仪对象时,会有渴望,产生本能的冲动。
这里所说的符合标准,从生理学的角度解释,就是符合彼此的交配条件。当冲动产生时,就会分泌诸如内啡肽、多巴胺、羟色胺等荷尔蒙激素。
内啡肽、多巴胺的功效想必大家都清楚,它可以让人快乐。那羟色胺是个什么鬼呢,这种化学物质可不容忽视,它是保持时间长短重要的关键的因素。
羟色胺的主要作用在于,它可以让人失去,会人的,根本看不到彼此的缺点,在这个盲目期,就算对方脸上突然长满了痤疮,在你眼里也是美丽的与众不同的痤疮。
这就是俗话所说的:情人眼里出西施。当然,这个阶段只是暂时的,保持的时间长短完全取决于,羟色胺分泌的旺盛程度。
据说,这个被的阶段最长不过三个月。这只是据说哈,如果有人非要说我可以保持三年,或者更久,也没人与你。
那么,当这些激素分泌系统累了乏了,停止分泌了之后呢?剩下的会是什么呢?接踵而来的就是失望和矛盾。
嗯,对了,这话没毛病。因为你之前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。之前在荷尔蒙的支配下,让人一直都处于亢奋中,导致你舍本逐末,已无暇顾及眼前这个触发你荷尔蒙分泌的本体了。
很多人都说过,男女之间感情的最高境界,是亲情。也就是说,一段长久的,久到要付出一生时间的婚姻,并不是由爱情来支撑的,是因为亲情。
过后,薪尽火灭,一切都归于平淡。牵你的手与牵爸妈的手,再无任何分别。这时,就已经没有情了,只有爱。
这已然与爱情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。所以,再也没必要把精力放在如何增加爱情保鲜期上了,爱情都没有了,何来保鲜期一说。人都不新鲜了,还保鲜个鬼!
我有一个朋友说,她与老识的前三年,一直都有。这让当得不可思议。关于是否仍在的标准,每个人的理解不尽相同。只能有一个大概的模糊的界定。
我给自己的界定是,以本能的生理冲动为标准。毕竟女人的生理冲动起决定因素的是心理作用。当对一个男人失去了,那么最明显的表现就是,对他再也没有了本能的生理冲动。
而前面提到的那个朋友,她竟然长达三年都对老公有本能的生理冲动,这对我来说,简直是天方夜谭。或许,这也应该是人类的极限了吧。
多年的生活经验告诉我,之于我最长不会超过三个月。如果每天都在一起的话,能持续两周就已经是奇迹了。
那些站在制高点,怀着各色心理,对遵照自己内心尊重自己本能,恰恰不按照标准特立独行活着的人们,指指点点妄加评判时,他们自己却必须用极大的力极度的自控力,去压抑自己,打着经营爱情的旗号数年如一日的,过着循规蹈矩的亲情生活。
爱情如流星般闪耀,亦如流星般瞬息划过。为了三个月的荷尔蒙,为了转瞬即逝的那一星点儿璀璨,就认定了一个不相干的陌生人,作为彼此终生的伴侣,这是不是愚蠢?!
没有人可以面对同一人,长时间持续不断地分泌羟色胺、多巴胺、内啡肽的,除非你不是地球人。这是身为人类的悲哀,也是的事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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