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网丽水6月21日电21日,记者从浙江丽水青田法院获悉,日前,一女子因婚后的不幸,从生活多年的老家辗转到了青田,本以为能在这里寻找到自己最终的归宿,但因法律意识淡薄,最终被“恋人”告上法庭。
杨某(1990年)是江西省新余人,2009年认识了现任丈夫刘某,两人恋爱交往半年后,在新余老家办了酒席,领了结婚证。婚后,两人一直生活甜蜜,对于杨某来说,这正是她所向往的生活。
而在2010年,当杨某被查出不能生育时,这个家庭便失去了往日的平静,两夫妻在一起不再是以礼相待,更多的是无休止的争吵,杨某对家庭逐渐失去信心。
2014年5月,杨某离开生活多年的老家,只身一人辗转到青田,并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陈某,两人一见如故,很快便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,过起同居生活。
期间,杨某曾坦言自己离过婚,而陈某也有过一段婚史,自然没有在意,没过多久,两人双双拜见了彼此父母,并都得到双方父母的认可。
2015年4月,杨某父亲去世,陈某以女婿的身份帮忙料理了丧事。同年5月,两人在陈某的老家季宅乡摆设婚宴,而后,当陈某提出领结婚证时,杨某却以父亲刚去世为由了陈某。
日子一晃到了2017年正月,陈某再次催促杨某,杨某口头答应,但两人在正月里走完亲戚后,杨某就偷偷离开了陈某,从此就再也没了联系。
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,陈某在杨某丢弃于家中的钱包里找到一张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,显示杨某于2010年和刘某在民政局登记的结婚记录。陈某通过线索找到杨某的家中,才知道原来自己的“爱妻”跟她的前夫自始至终就未离婚。
经法院审理,被告人杨某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,构成重婚罪,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,缓刑1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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