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米地里的大嫂本报讯 消费者3万元酒店充值卡还剩1.4万元,想给朋友使用却遭到酒店,酒店表示只能本人使用。对此,消费者认为是霸王条款。
日前,市民柯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月,他在凯旋大道东方汉宫酒店举办婚礼,在商家推介下,他花3万元办了一张充值卡。婚礼结束后,他一共消费1.6万元,卡内还剩1.4万元。
由于充值这3万元享受了婚礼免场地费的优惠,柯先生也没想过要退。近日,柯先生的朋友也打算在东方汉宫酒店举行婚礼,柯先生准备将自己充值卡内剩余的1.4万元给朋友使用。酒店方却说,他的充值卡只能自己使用,别人不能用。“合同上也没说不能给别人用,办卡的时候也没说,我感觉这是霸王条款。”
记者想看看柯先生与酒店方的合同,柯先生表示由于家中装修,合同短时间内无法找到,但他多次肯定地告诉记者:“我可以确定合同中没有约定充值卡仅限我个人使用。”
情况是否如柯先生所说?昨日,记者电话联系了与柯先生对接业务的东方汉宫酒店工作人员李女士,当记者询问能否看看柯先生的合同时,她表示涉及顾客隐私无法提供。
随后,记者来到东方汉宫酒店,前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:“他(柯先生)最初说婚宴大概有30桌客人,因此选择了充值3万元享受免5800元场地费的活动,但最后他只有十来桌客人,酒店出现损失,因此卡内剩余费用不能给别人使用。”
针对柯先生的情况,记者咨询了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延桢。朱延桢表示,根据《民》合同篇相关,如果合同中约定仅限消费者个人使用,那柯先生只能个人使用。如果合同并未对此进行约定,酒店方不能以出现损失为由,不让转让卡内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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