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化注册系统由相互关联的医疗机构、医师、3个子系统组成,共有4个登录端口,即医师和个人端、医疗机构端、行政审批端和社会公示端。电子化注册系统分国家级和省级两个层级。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、数据格式、运行流程和操作界面,各省分别建立各自的省级电子化注册系统,与国家级系统和当地政务服务系统横纵对接,从而实现了数据信息的跨层级、跨地域、跨业务系统的畅通流动。
自区域注册制度实施以来,全国已经有11万名医师进行了多机构执业,2017年比2016年增长79%,主要流向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机构。截至2017年底,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98.7万个,医师总数达到339万名,总数达到380万名,已经建立了覆盖城乡居转高效的医疗资源供给和服务体系。
一是网上公开办事信息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依托电子化注册系统,集中全面公开相关文件依据、办事指南、准入条件、常见问题、举报方式等,提供样例表格、填写说明,实现网上可查、电话可询,尽最大努力为申请人提供清晰的政策。
二是网上办理注册登记。登记注册的申请、受理、审核、决定等各环节全部在网上办理,通过系统后台形成科学细化的审批权限,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、同标准办理。电子化注册打破了传统审批方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,极大方便了行政管理相对人在办事过程中的方便程度,提高了效率。网上办理还提供了“不打烊”“不见面”的审批服务,实现网上受理、网上办理、网上反馈。
三是精简材料、环节。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,压缩审批环节,优化审批流程,让信息多跑,群众少跑腿,解决了“办事难、办事慢、多头跑、来回跑”等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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