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时报讯 (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杨美满 马英) 为了把结婚这件大喜事办得妥妥的,广州一对80后新人不惜花了5888元重金聘请婚庆公司,谁知婚庆公司却把记载婚礼盛况的资料弄丢了。新婚夫妇因此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,法院判决婚庆公司除了应退还部分服务费外,还应该赔偿1万的抚慰金。本期信息时报与广州市中级合作栏目《话你知》栏目,给大家讲一在合同纠纷中获得抚慰金赔偿的典型案例。
信息时报讯 (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杨美满 马英) 为了把结婚这件大喜事办得妥妥的,广州一对80后新人不惜花了5888元重金聘请婚庆公司,谁知婚庆公司却把记载婚礼盛况的资料弄丢了。新婚夫妇因此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,法院判决婚庆公司除了应退还部分服务费外,还应该赔偿1万的抚慰金。本期信息时报与广州市中级合作栏目《话你知》栏目,给大家讲一在合同纠纷中获得抚慰金赔偿的典型案例。
小卢夫妇是一对80后夫妻,在2013年底喜结连理。但这场重要的婚礼,却留下了一个永远的缺憾。小卢诉称,他们向广州某婚庆公司支付了5888元婚庆服务费,约定由该公司提供“婚礼高级摄影师全天跟拍及专业制作婚礼全片”、“婚礼高级化妆师全天跟妆造型及送三个妆”等二十多项婚礼庆典服务。
然而,婚礼过后,婚庆公司却将全天跟拍影像资料全部弄丢了。小卢于是告到法院,指婚庆公司了消费者的人格权。据了解,小卢花费6万多元在婚庆中,他们特邀的亲友来担任主持,还邀请众多社会友人,其中不乏名人。小卢说,这些全程跟拍的资料,一是要分享给未能出席的亲朋好友,二是作为纪念品,负载着重大感情价值且具有特殊的人格象征意义。
小卢认为,属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,弄丢就要进行赔偿。为此,小卢认为婚庆公司应全部返还服务费,按10倍价格赔偿资料损失共12800元,并要支付慰金3万元。
婚庆公司自然不同意赔偿,称跟拍丢失“事出有因”。婚庆当日,工作人员劳累至晚上10点,带着回家休息。不料,摄像师居住的番禺市桥城中村鱼龙混杂,当晚屋子遭窃,摄像机连同存储的资料一并丢失了。
该公司称,他们已严格按照《婚庆服务合同》的约定履行义务,出色地完成了任务,还在婚庆当日获得了新人的赞誉。公司同时进行拍照,新人自行请了师来,他们认为庆典场景还是可复制的,不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。
此案在广州海珠区法院审理。该院一审认为,婚庆公司确认婚礼当天摄像资料已丢失,应将该部分服务对应的服务费用1280元给予退还。
同时,法院认同,婚姻内容是人生中重大、具有永久纪念意义的活动,当时的场景具有不可再现性,无法补救。由于婚庆公司为小卢夫妻摄制的资料丢失,导致夫妻俩不能拥有结婚场景资料,婚庆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。
同时,婚庆公司也了小卢夫妻拥有的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的,给小卢两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。但鉴于丢失并非婚庆公司故意、事故发生后婚庆公司也与小卢协商处理等综合因素,抚慰金应以1万元为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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