瑶族有“女大当婚,男大当嫁”的习俗。如在勉瑶或金门瑶地区,当女子达到结婚年龄时,凡不愿出嫁的则留在家里娶女婿;有的男子长大了,不愿在家娶媳妇的,也可以出嫁到女方家去。男子出嫁到女方家以后,所生子女的姓名,第一个随母姓,第二个则随父姓。属多子女的,则以此类推。男女双方各自都有与自己同姓的子女送终接代,承顶香火门第。男子如是孤儿或被到女方做女婿的,男方得更名换姓,即改随女方姓氏。所生的子女也全随母姓。男方如果是独生子,嫁到女方以后,家里无其他人照料父母双亲时,则采取“两边走”的形式。即男女双方都有流帮助父母劳动之责,都有承担赡养双方父母义务,也都有继承双方父母财产的。因此,独生子女出嫁后,父母也无后顾之忧。
在连山、连县、乳源、始兴、乐昌等过山瑶地区,普遍盛行招郎入赘婚姻,有的汉族男青年也入赘瑶家。入赘婚姻有几种形式:
一是叫“卖断”,男子入赘到女家后,完全脱离自己父母的家庭,从女方家的姓氏,更改名字,所生子女从母姓。这种婚姻形式在乳源瑶区较多。
二是“两边顶”,若女家只有女孩而没男孩,男子上门入赘后所生男孩第一个随母姓,以示女家不断香火,第二个随父姓,其余的由双方协商跟谁姓都可以,叫“两边顶”,以继嗣夫妻双方家中“香火”,其子女可继承两家的祖业和遗产。这种形式在各地的过山瑶均存在。
三是“两边走”,若男女双方的父母都年迈体弱,又无其他劳动力时,男子上门入赘后,则采取“两边走”的形式,即每年夫妻俩都要在双方父母家中劳动半年或数月,赡养双方父母,公平合理,这种形式多存在于连山瑶族社会中。
建国后,过山瑶婚姻仍盛行男到女家的婚俗,但婚后子女随父姓者日见增多。由于瑶族社会既有男婚女嫁,也有女婚男嫁的习俗,所以对于生男还是育女,皆一视同仁,决无重男轻女或重女轻男的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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